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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区域: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宁社区
  • 地址:太宁路147号2栋旁东青物业101 深圳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电话: 0755-25197999
  • 官网:
  • 简介: 公 司 简 介深圳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创立于2004年9月,注册资本金360万人民币,公司现已管理服务面积120多万平方米;…

深圳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创立于2004年9月,注册资本金360万人民币,公司现管理服务面积120多万平方米;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为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005年、2006年连续被评为“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先进单位”,跻身于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四十强”之列,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公司物业管理项目包括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办公大楼、深圳市地税第三稽查局办公大楼、福田地税、罗湖区清水河玉龙新村罗湖区东门东片商贸区罗湖区太宁路145-147大院等

深圳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个具有一批丰富物业管理经验与高素质的优秀团队组成的物业管理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本着以德为尊,至诚至信;以人为本,阳光服务”的经营理念,秉承“您的满意,是我们永恒的追求!”的服务宗旨,始终围绕客户需求,以提供优质满意服务为己任,把握市场经济规律,以雄厚的企业实力、丰富的管理经验、先进的管理模式、全新的管理理念、创新的服务意识,致力于树立优良的物业管理服务新形象,向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多层面的物业管理服务,努力打造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的优秀品牌。

在深圳市“城中村”管理中,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首创“旅业式”出租屋管理、“一站式”服务的特色管理模式,成为深圳市旧城改造的成功典范,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充分肯定。2006年4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老城区引进物业管理现场会”,市领导带领各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办负责人视察参观阳光物业玉龙新村服务中心。2006年以来,阳光物业进一步拓展政务行政办公大楼物业管理业务,依靠实力和品牌效应,成功获得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深圳市地税第三稽查局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权。其中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在2007年以优异成绩分别被评为“南山区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深圳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